他们没有等到金并的回复,电话就挂线了,这让他们的心一下子提起来了,老大生气了,完蛋了,自己是不是该跑路了。

靶眼的手下猜的没错,另一边的电话挂断就是因为金并再次把自己的手机给摔了。

看来金并的手下确实是称的上精英。要知道在黑帮,这些个底层的家伙都不是这么有脑子的。有脑子的人谁干黑道啊!华尔街不是更好?

“混蛋,混蛋,我要杀了他,立刻让人安排,我要回纽约。”

金并暴躁的说道,这么多年了,能够让他如此生气的事情真是屈指可数,文明的气运,不得不说真的是无效了。

不然,这些年来,FBA、CIA、NSC……找他麻烦的不要太多。

没办法,这位太狠了。

威尔逊·菲斯克(Wilson Fisk)自小桀骜不逊,充满自我意识。他的父亲本是一黑帮小头目,因黑道火拼横尸街头。对当时的威尔逊而言父亲的死并没有让他感到多么悲伤,但他却对弱肉强食的社会法则有了更为深刻的体会,从那时他便蒙生了要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黑道帝国”的野心。在这目标的驱使下威尔逊加入了纽约黑帮,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终于登上了黑帮首脑的宝座。然而这并不能让他就此满足,近乎疯狂的威尔逊利用他天生的邪恶头脑对其他帮派进行了屠杀似的洗礼,终于牢牢的把整个美国黑帮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他的“黑道帝国”也由一个梦想而逐渐变为现实了。他把本名改为“金并”(Kingpin),让人谈虎色变,而在得到一切的同时,金并也有了从没有过的寂寞,那时一个名叫凡妮莎(Vanessa)的女子进入到了他的生活,很快金并有了自己的孩子“理查德·菲斯克”(Richard Fisk)。正当金并沉浸于正常的生活时,理查德却遭到了暗杀。

儿子的死让有退休念头的金并再次变成一头可怕的野兽,他疯狂的对自己的所有仇敌进行报复。几乎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主要是他的对头遍布世界各地)。在冷静下来后他终于明白到作为一个“王者”尤其是黑道的“王”。永远不可能得到正常的生活,而家庭妻子都是自己霸业上的绊脚石,了解了这一点,金并亲手掐断了自己妻子的脖子。

这在东方,或许是枭雄必备的素质。比如曹操杀叔叔,武则天亲手掐死女儿……

但是这儿是美利坚。人一旦狠成这样,哪个不怕?不怕他哪一天化身为拉凳子叔叔啊!

谁又不担心万一自己哪一天惹毛了对方,对方会不会也掐死自己?

这一点,就算是与金并有合作的议员,也是担心的。

这其实也是金并出现在墨西哥,而不是纽约的原因。

“boss,我们和墨西哥政府的生意不能够中断,如果中断,下次再想要建立关系可就非常困难了,那个隐形人就算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只要让我们的人都小心一点,就不会给他机会,等到这里的生意结束,boss你就可以全身心的对付他了。”

一个戴眼镜的手下立刻劝说,这单生意不容有失,虽然金并统治了大半个世界的地下王国,但是金并的行为在美国并不太受欢迎,所以他也需要墨西哥。至少这会是他的底牌之一。

如果说美国人最不愿意招惹的国家,墨西哥绝对排的进前三。如果是不愿意招惹的势力,呵呵……墨西哥人排第二,就没人排第一了。

拉凳子大胡子是狠,但他毕竟是过去式了,而且也就他一个,还是遥远到地球另一面的威胁。与他们(富人、议员)的安危并不大,除非他们作死,跑大胡子地盘上去玩。

然而墨西哥就不同了,有的是跨越国境,进入美利坚的方法。而且他们也一点儿也不在乎美国的大人物们。

因为从一开始他们便有利益冲突。

国家的就不说了,单是美国大人物们的孩子们是他们最主要,最重要的顾客,也就是“上帝”,便足以让他们不怕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