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很早就醒了,醒的时候是8点,奇怪竟然一点都不虚,看来这种事情也是要看对方颜值的,颜值越高越滋润。

徐菲艳已经走了,除了那双被扯烂的黑丝袜外,留下的还有她的手机号,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要再约?并不是,她只是想给自己留个念想,因为这个男人可以满足她。

起床,何逍习惯地拉开窗帘,却没有见到阳光,不是阴天,而是那层层叠叠的摩天大楼挡住了太阳,这是属于大城市的无奈。

早餐吃的是一种不知名的食物,是一大碗汤,里面有虾仁小海蟹小牡蛎等东西,鲜味十足,但他不喜欢。

尽管不是上班高峰期,街上人还是很多,最主要是轿车多,再加上路又不是很宽,竟然堵车了,人挤人哄哄闹闹的,让他很不舒服。

这片诞生无数巨星无数经典的土地,竟然令他想逃,太沉闷太压抑!关键是,此时的他还不属于这里。

但,有个信念是坚定不移的,那就是终有一天,这里将会属于他。

下雨了,阴雨绵绵,人们叫骂着躲到商铺的屋檐下,不停抱怨。他从来都是喜欢淋雨的,当然得是小雨,丝丝的凉意能使他清醒,静下心来想些事情。

想什么呢?人生,到底该怎么过?重返17,他懂得了珍惜光阴,正应了一句名言:在30岁前,你可以尝试任何想做的事!

他是个不甘平凡的人,重生前为什么会那样?因为没有动力,只想着有个工作结个小婚生个小娃安安稳稳过一辈子也蛮好,后来才发现,这些都不是自己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轰轰烈烈,此生无悔。

“needhelp?”标准的美式英语响起在耳边,但不是对他说的,而是对他身后的老外,身高足足有两米多,大山似的。

老外露出了笑容,开始和那乐于助人的女生交谈,叽里咕噜说的什么何逍一句也听不懂。

巨大的失落感,想要跻身上层社会,没文化怎么行?英语,最实用的文化技能,倒不如趁这几天没事做好好学学?ok,就这么定了!

恰巧不远处的街角就是家书店,他一头扎了进去,义无反顾的劲儿跟当年猛练扣篮有的一拼。有时候,努力做某件事也是很爽的,即便是学习枯燥的英文也不例外。

接下来的几天,他都是跟英文课本作伴的,用不亦乐乎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四天后,便能看懂稍难的高中课文了,不小的成长。

这天傍晚,他躺在海滩的长椅上,享受着阳光的沐浴,边吸果汁边看书。

电话响了,铃声很小,连旁边长椅上眯眼休憩的金发比基尼美女都没惊动。

“喂?”他轻声道,打了个哈欠。

“何..老板,我做好了!”那边是陆升激动又疲惫的声音,第一次叫他何老板。

“快飞过来!”他激动地差点没把果汁打翻,被吵醒的金发美女摘下墨镜白了他一眼,这才发现她原来是个中国人..

跟陆升打完电话还不过半小时,猛男王的就来了,通知他竞标大会将在两天后开始,时间很紧。

陆升自然清楚事情的重要性,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心血付之一炬,半刻都没耽误就直奔机场买了最近的票,在飞机上睡了几个小时后,抵挡香港。

接到陆升已经是晚上9点了,何逍迫不及待地拨通周凡的电话,连打好几次才打通,却听见那边哼哼唧唧的,不对,是嗯嗯啊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