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默摸索着到了一个见不到灯光的黑暗角落,随手拿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东西抱在怀里,撑起脑袋,撑起他那摇摇欲坠的身体。

“听我说啊,喜欢你啊从很久以前开始,久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活了这么多年,没有一个人像你对我这么好,我渐渐的习惯了有你的存在,当我发觉自己喜欢上你的时候,才知道你真的太好了。唯一让我不爽的是,你对每个人都这么好。我知道你喜欢这样,因为这是你的生活态度。”

“大约,在我们这群人中,只有你最善良。”

“你真的太好了,好到让我害怕玷污了你。”

“可是最后,我想你还没有找到那个陪你走一辈子的人,那么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我也不是很差劲啊……好吧,几年前的我的确有够差劲,生活的屋子像个垃圾堆,人从屋里出来都有一种老鼠出洞的感觉。”

“可我不是改了么。”

陈锦默把下巴搁在怀抱中的硬物上,伸出手指头开始数数,“首先,我每天六点起床了,这对于你这种生活极有规律的人来说,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是对于我这种有二十年都没见到日出的懒汉来说,这比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还难啊!”

说着,他得意的笑了笑,笑完了,又接着说:“其次,我开始学会整理的我房间,每天早、中、晚都会整理。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房间像狗窝了……”

“再说,我现在也开始把工作时间调到白天了,跟你一样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你知道这对于我这种,摸了电脑就根本停不下来的人,只有多难?”

“我一点一点改变,一点一点习惯你的生活模式,几乎要把除了电脑就什么都不会的陈锦默变成另外一个纪煜。”

“难道我做了这么多,你还感觉不到我的心吗?”

说到这里,陈锦默都快哭了,你知道一个常常黑白颠倒的人要习惯早起得有多难吗?那简直比世界末日还痛苦……

他多少次想放弃,最后还是坚持下来了,可惜别人什么都不懂。

他好想大声高唱:你不懂我伤悲,就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陈锦默从角落里钻出了出来,他没勇气表白了,打算找个地方哭会儿。

刚挪出来,人还没站起来,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他抬头,看见了穿着白色睡衣的纪煜。